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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5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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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联:

  贵会提出的《关于支持创业促进会发展,全面深入推进完善就业创业工作的建议》(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5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级财政每年从创业基金中适当补助市创业促进会办公经费的问题

  根据《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六盘水党办发〔201472)有关创业基金使用范围的精神,创业基金主要用于创业孵化基地(园)建设、创业型示范社区或示范村建设、创业实习基地和创业品牌基地建设、二次创业奖励、创业项目库和创业师资库建设、就业贷款担保基金和贷款贴息、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创业模拟实训、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目前我市创业基金使用范围主要是首次创业人员在我市自主创业的帮扶及创业培训师资库、创业项目库建设,旨在打通就业创业的绿色通道,鼓励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扩大就业倍增效应。创业基金暂不能用于补助社团组织办公经费,我们将抓紧和财政协商,力争从市本级创业基金中给予市创业促进会一定力度的资金支持。

  二、关于协调解决办公场所解决办公设施设备及帮扶小微企业入驻孵化大厅的问题

市就业局经协调,拟从一楼大厅调剂出一间办公用房提供给市创业促进会办公。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补贴政策的通知》(六盘水人资社保发〔2014〕273号)精神,对于即将入住市创业促进会大厅(新华保险公司搬离后约1200㎡的办公区)的30余户小微企业,我局拟按规定从创业基金中拨付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给予扶持。对进入孵化大厅的小微企业,按照“素质测评、理论培训、模拟运行、创业见习的创业能力提升模式,鼓励市创业促进会大力参与创业创新,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实践和指导。在享受政策扶持、贷款支持等方面我局将对入驻的小微企业给予创业帮扶、法律援助、政策宣传、财务规范等方面的支持。此外,我局拟调剂部分办公设施(办公桌椅、电脑等)支持市创业促进会开展日常工作。

  三、关于解决2—3名公益性岗位问题

  我局将按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市就业局聘用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委托市创业促进会管理,帮助市创业促进会开展相关工作。

  四、关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对创业促进会政策扶持力度问题

  为了更好地落实《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六盘水党办发〔201472),人资社保、经信、财政、工商、科技等部门已结合职责职能出台了支持创业工作的系列政策措施,搭建了六盘水市创业扶持的“1+10”政策体系,我们将在政策范围内积极加强与市创业促进会有效对接,将政策效应发挥到最大化。

  五、关于支持市创业促进会与周边及省内外社团交流合作的问题

  市人资社保局将进一步做好牵线搭桥工作,支持促进会加强与周边及省内外社团的交流合作。

  感谢贵会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也真诚欢迎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5 6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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