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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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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所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建议》(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4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议一:加大普查力度,最好是背靠背的检查。而且检查组成员既要有责任心又要有专业知识

  我市市县两级人资社保部门每年专门抽调有关职能部门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人员及医疗专家,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全市定点机构进行检查和抽查,严格根据检查抽查情况对定点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定点机构医药费用结算挂钩,今后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加大检查力度。

  关于建议二:医保和医保单位结算时必须有原始记录

  目前我市的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与医保定点单位结算费用时,须由定点单位提供费用项目清单,通过审核合规后方可结算拨付费用。

  关于建议三:抓住典型案例一查到底。一旦查出问题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决不能罚几个钱就完事。如通报全市医疗系统;取消定点医院或定点药房的资格。

  为进一步规范对全市定点机构的监管,我局加强了相关制度建设,将于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两定机构”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定点机构违规行为及认定类型标准和退出处理等,细化了具体的违规行为及认定,对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一旦出现取消定点资格,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公布。

  关于建议四:对医院、药房建立诚信评级制度。对达不到诚信等级要求的,取消其定点资格。

  我局正积极探索定点机构的诚信评级标准及制度,努力做好“诚信医保”建设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也真诚欢迎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56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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