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费率由1.5%下调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二)兑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请事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进一步稳定就业岗位。
(三)实施 “五证合一”经办工作。目前我市中小企业可以凭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直接为职工办理登记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