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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六盘水考区合格考生考后 资格复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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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301号)有关要求,六盘水考区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各科均不低于84分,名单附后),请准备好相关材料,按以下要求参加考后资格复查:

一、资格复查材料

1、《201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时所填写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最高学历为中专、高中或初中且报考中级的考生,需要同时提供助理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工作单位出具的考生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1份)。

5、如本人不能前来审核的,可委托代理人(必须有考生本人授权委托书)代为办理,代理人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复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1月11日-3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六盘水市人事考试院考务2304室(钟山中路58号,鸿鼎酒店旁进入)。

三、其它事项

1、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与网上报名所填写的内容相符。

2、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3、资格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领资格证书时间将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资格复查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5、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858-8695167


附件:201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六盘水考区合格考后资格复查名单.xlsx

六盘水市人事考试院


                                                                                                 2018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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