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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仲裁院上门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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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要求开展大调解,3月8日下午,盘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到盘州市某煤矿调处该矿职工谢某非因公死亡案。

谢某系该矿职工,与妻发生争执被妻杀害,其亲属向盘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非因工死亡的赔偿,基于本案案情的特殊性,死者谢某有八十多岁的父母和一个四岁一个七岁的孩子需要抚养,其妻子又在狱中服刑,盘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让死者谢某的孩子、父母在生活上得到一定的帮助,仲裁员积极与被申请人沟通,望矿方从情理方面予以照顾,经过仲裁员积极沟通,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当场达成协议一次性给予的亲属6万元补偿

据悉,为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做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盘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积极探索,加大调解力度,积极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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