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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回应社会关切工作,确保我局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的信息,着力提升舆情引导把控能力,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的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大局,从有利于促进工作及社会稳定出发,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为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构成与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构成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瑜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局办公室何海宇同志担任新闻助理
(二)新闻发言人职责
1、负责本单位年度重要工作、创新举措、社会热点问题及重要政务信息对外发布。
2、负责研判和处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突发事件,及时回应媒体关注和对外辟谣工作。
3、配合市政府做好涉及本单位的新闻发布工作。
4、负责对外发布本单位重大活动安排和重要新闻。
(三)新闻助理职责
1、负责有关新闻发布的日常组织联络工作。
2、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提供可做新闻发布的重要信息和报道材料。
3、参加上级组织召开的新闻工作会议。
三、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二)承担的“民生工程”、重点目标任务进展和落实情况。
(三)发布涉及人社领域的重大事件、重要热点难点的信息,表明立场和观点,并介绍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进展等情况。
(四)处理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结果。
(五)发布权威信息,批驳谣言,及时澄清涉及人社工作的各种误解和疑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带来的影响。
(六)发布其它局领导认为需要向社会发布的信息。
四、新闻发布的方式
以召开新闻发布会方式为主,以其他方式为补充,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
(一)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人社局办公室主持,由人社局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也可根据所发布新闻的内容,邀请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或非人社局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
(二)其他方式
1、以书面问答形式或以人社局名义发表新闻报道。
2、局领导同志或人社局新闻发言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发表讲话或文章。
3、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局新闻发言人可代表人社局接受记者采访。
如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客观进行新闻发布,并表明部门态度,及时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正确引导。
五、新闻发布工作的管理
(一)新闻发布的日常管理
新闻发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社局办公室负责,包括拟定人社局年度新闻发布的规划,受理人社局新闻发布会申报事宜和上报工作,筹备人社局新闻发布会,协调和组织施行涉及全局性内容的新闻发布,邀请相关新闻单位记者,管理新闻发布档案。
(二)人社局新闻发布的申报
人社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以人社局名义向社会发布新闻的,一般应于施行新闻发布之日的7个工作日前向人社局办公室提出书面申报,如情况特殊可“特事特办”。人社局办公室初审同意并报请局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发布。
(三)人社局新闻发布内容的审定
人社局新闻发布内容一般应由人社局相关科室或局属单位起草文字稿件,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报人社局主要领导审定。